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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高温补贴有关情况的说明发表时间:2018-06-26 11:16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期间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经公司研究决定给在岗职工发放高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2天且发放之日仍在岗的职工。 二、发放标准及时间: (一)中高层管理人员、后勤处室一般管理人员及辅助人员、生产厂科段级及一般管理人员、抽借在后勤处室及各生产厂科室的人员发放标准为200元/月;其他员工发放标准为500元/月。 (二)发放时间为2018年6 -8月共3个月,逐月造表发放。 三、发放办法: (一)各单位按上述标准及要求按附表一《高温补贴发放登记表》的格式在次月3日前将人员名单报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审核。 (二)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后将名单及汇总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核、签批。 (三)各单位的借用人员(含试用)在借用单位发放。
人力资源处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